中小學幼兒園紫外線消毒燈安全使用管理辦法出臺
為規范我市中小學幼兒園紫外線消毒燈的使用,加強紫外線消毒燈的安全管理,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制定了《中小學幼兒園紫外線消毒燈安全使用管理辦法》,要求各單位自即日起嚴格執行。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市各級各類中小學校、幼兒園,用于被各種細菌繁殖體、部分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體表面和空氣的消毒。
1.學校教室、活動室一般采用打開門窗通風換氣,不推薦使用紫外線燈進行空氣消毒。當有傳染病疫情發生時,在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合理使用紫外線燈進行消毒。
2.幼兒園根據《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衛婦社發〔2012〕35號)、《托兒所幼兒園消毒衛生規范(DB12/T 447-2011)》合理使用。
3. 中小學、幼兒園內的餐飲服務場所學生食堂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合理使用。
配備和安裝要求
中小學校教室、活動室等公共場所,無特殊需要,不安裝固定的紫外線消毒燈,可以由學校統一配備管理使用安全型移動式紫外線消毒燈進行衛生消毒。根據《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 39-2016)》規定,幼兒園的活動室、寢室、幼兒衛生間等幼兒用房宜設置紫外線殺菌燈,也可采用安全型移動式紫外線殺菌消毒設備。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中小學、幼兒園內的餐飲服務場所學生食堂內的專間可使用紫外線燈進行消毒。紫外燈應配備同步顯示警示燈,開啟時同亮,避免誤操作。
安裝固定的紫外線消毒燈要求:紫外線消毒燈的開關須單獨設置,并采取防誤開措施,與照明燈開關保持一定的距離,不允許將紫外線消毒燈開關與照明燈開關并列排放。紫外線消毒燈開關設置要離地2米以上,并加開關盒蓋,在盒蓋上要貼上醒目的警告標志。提倡架設專門的電路,配備統一帶鎖的總電源控制開關箱,由專人對紫外線燈的電源進行統一控制。
使用方法
1.紫外線消毒燈須在室內無人條件下使用,消毒期間教室封閉,非消毒人員禁止進入。
2.使用紫外線燈殺菌消毒時,須在場所外設有警示標志提醒他人不得進入和逗留。
3.紫外線燈須從燈亮5-7 分鐘計時,待等冷卻后方可移動。
4.消毒時須使消毒對象充分暴露于紫外線,并達到足夠的照射劑量。
5.消毒紙張、織物等粗糙表面時,要適當延長照射時間,兩面均應受到照射。
6.消毒效果受環境溫度、相對濕度、空氣中懸浮粒子、消毒對象受有機物污染的影響。消毒室內空氣時,房間內須保持清潔干燥,減少塵埃和水霧;溫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對濕度大于60%,受有機物影響時,須適當延長照射時間。
7.紫外線燈使用過程中,須保持表面清潔干燥。每1-2周用酒精紗布或棉球擦拭1次,發現燈管表面有灰塵、油污時,須隨時擦拭。
8. 物體表面消毒時,燈管距離污染表面不宜超過1m,在燈管紫外線輻射強度符合要求的情況下,照射時間不得少于30min。高強度、低臭氧紫外線殺菌燈,有效距離內照射30min~60min。消毒有效區域為燈管周圍1.5m~2m。室內空氣消毒時,如采用室內懸吊式紫外線消毒,將帶有反射罩的紫外線燈安裝于2m~2.5m高處,安裝燈的數量按不少于1.5W/ m3計算,在燈管紫外線強度符合要求的情況下,照射時間不少于30min。
9.消毒后關閉紫外線燈,打開門窗,經過充分通風換氣,方可入室。
10. 消毒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避免紫外線直接照射造成損傷。
11.紫外線消毒須進行日常監測,日常監測包括燈管使用起始時間、累計照射時間、使用人簽名。新出廠紫外線燈管輻照強度不應低于90μW/ cm2。須定期測定紫外線燈的輻照強度,紫外線燈管累計使用達1000小時或當強度低于70μW/cm2時應及時更換。采用合格的紫外線照度計對紫外線燈輻照強度進行檢測,紫外線照度計至少一年檢定1次。
管理要求
1.紫外線消毒燈須由專人管理、使用并做好登記。建立紫外線使用記錄臺賬,記錄每支紫外線燈開始使用日期、每次消毒時間、累計消毒時間、消毒人員姓名等。
2.學校、幼兒園要建立規范的紫外線消毒燈操作制度、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未經學校、幼兒園負責同志批準,任何人不準使用紫外線消毒燈。一旦出現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3.如違反相關規定,將對學校、幼兒園有關責任人進行追責。
來源:天津市教育報